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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15 阅读次数:

校政〔2019〕67号

各处级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皖南医学院

2019年6月19日

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方案

为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促进临床医学专业建设快速发展,我校将于2020年接受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为推进专业建设标准化,促进高质量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原卫生部发布的《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教高[2008]9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以及教育部临床专业认证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2019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成都会议精神,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教高[2008]9号)(下称“标准”),坚持质量持续改进理念,强化办学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突出学科内涵建设,突出专业特色发展,明确医学教育改革方向,促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圆满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不断提升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为建设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医科大学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

以标准为导向,深刻理解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标内涵,高标准、严要求把握认证范围。通过学校自评和专家诊查,使临床医学专业的办学定位更加准确,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实现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加强人才培养的结果和过程的质量保证,进一步推进学校医学教育改革,培养具备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

三、工作范围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范围包括:宗旨及目标、教育计划、学生成绩评定、学生、教师、教育资源、教学评价、科学研究、管理与行政、改革与发展等10大领域和44个亚领域。

四、主要任务

1.全面学习指标内涵,全面梳理临床医学专业建设现状,提出建设和改进方案。针对不同层面采用不同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学习和培训,深入理解认证标准指标内涵。全面梳理临床医学专业办学以来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照认证标准,提出建设和改进方案。

2.撰写认证自评报告。按照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逐项撰写自评报告,主要涉及四个领域:确定承担任务和教育目标、制定实现目标的教育计划、判断目标实现的教育评价、保证目标实现的管理措施。

3.整理认证工作材料。认证工作材料包括三个方面:教学档案、支撑材料和专家认证案头材料;教学档案是临床医学专业教学管理、教学运行的材料,是专业建设日常工作的见证;支撑材料是佐证自评报告的材料;专家认证案头材料是方便专家进校考察工作的引导性材料。

4.迎接专家进校考察及后续改进工作。制定专家组进校认证工作方案,配合专家做好服务保障。根据认证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五、组织机构

1.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准备工作,对认证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成员如下:

组 长:章 尧

副组长:李 刚 刘人人 廖圣宝 吴金月

郑兰荣(常务)

成 员: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2.成立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办公室,认证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成员如下:

主 任:文育锋 朱向明

副主任:陈 斌 刘 群 李铁臣

成 员:徐宏光 胡宏伟 陈祥攀 赵劲松 李 曙

陶香香

主要负责专业认证工作的计划安排、动员部署、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包括制定迎接专业认证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开展相关评建和整改工作;制定各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和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编印认证工作相关文件,并组织学习贯彻;制定重要活动议程等。认证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推进组及各工作组进展汇报并给予指导。

3.结合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办学标准10大领域及专业认证工作要点,认证工作办公室下设10个工作组,分别为:认证推进、宗旨目标与改革发展、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学生管理与服务、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科学研究、督查、综合协调、宣传等工作组。

(1)认证推进工作组

工作地点在临床医学院。成员如下:

组 长:赵劲松 李 曙

成 员:张 阳 汪昱娟 高红亮 王继胜 唐浩如

张 未 汪国瑞 束玉洁

主要负责专业认证相关指标体系的构建;搜集整理资料,分析数据,提出整改建议;编制详细的支撑材料目录,制定材料整理规范,编写材料建设指南;收集、印刷支撑资料,组织、整理支撑材料归档;负责临床医学专业有关的办学状态重要数据的汇总统计、协调统一;指导各工作组、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的认证准备工作,做到统一培训、统一要求、统一指导。

(2)宗旨目标与改革发展工作组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助部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等。

主要职责: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包括: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等。建立结构合理的行政管理队伍。定期回顾和审查自身发展规划,不断进行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的改革,适应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

(3)教育管理与质量保障工作组

牵头部门:教务处

协助部门: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等。

主要职责:制定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育计划。建立学生学业成绩全过程评定体系和评定标准,开展考试方法研究和先进方法应用,建立教育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建立稳定的临床教学基地,加强对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

(4)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组

牵头部门:学生处

协助部门:教务处、团委等。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的招生政策;学生支持与咨询;学生代表参与学校有关事务;学生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培育。

(5)师资队伍工作组

牵头部门:人事处

协助部门:教务处、外事处、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临床学院等。

主要职责: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保证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明确规定教师职责、职业道德及与其学术等级相称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定期对教师的业绩进行评估检查。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和有效履行教师职责,有效执行师资政策。完善“教授治学”机制。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保证教师的培养、考核和交流。

(6)教学资源工作组

牵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协助部门: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图书馆、办公室等。

主要职责:依法依规投入教学经费,保证教育计划的完成,提高教育投资效益。配备足够的基础设施供师生的教学活动使用。配备并维护良好的图书馆和网络信息设施。

(7)科学研究工作组

牵头部门:科研处

协助部门:教务处、公共基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

主要职责:设计科学研究管理体系,制定积极的科研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医学教育及管理的研究,为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提供师生科学研究服务,促进科研成果引入教学过程,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积极开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科研能力的活动。

(8)督查工作组

牵头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协助部门:组织部、教务处(校教学督导组)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认证准备工作进程和质量,推进专业认证准备工作的顺利实施。主要包括根据认证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及各部门、各工作组的职责范围,对认证准备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期完成任务或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发出书面督办通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起草并执行奖惩措施。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对认证工作成效进行评价,主要包括按照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指标体系,组织专家模拟专业认证的方法和程序,深入到有关教学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与实地考察;根据认证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各单位的认证准备工作作出判断,并提出整改建议。

(9)综合协调工作组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助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校园环境的营造。主要包括规划并组织实施校园环境布局;负责教室、学生宿舍、办公室、实验室等环境卫生的督察;实验室建设、校园信息化建设;迎评所需仪器设备的采购;会场安排、车辆调度等。负责接待联络工作。主要包括联络员的培训和管理;各级领导和专家的接待和安排。

(10)宣传工作组

牵头部门:宣传部

协助部门:各学院

主要职责:负责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开展临床专业认证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认证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专题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相关宣传资料的编写、印刷和发放;负责组织学生对认证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负责各种相关会议的摄录像等工作。负责营造校园气氛。

3.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等学院要成立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组,负责本单位认证准备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和学院要确定联络员,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认证工作。工作机构和联络员名单报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6月-2019年7月)

1.工作目标

组织学习认证工作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校师生医护员工进一步明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积极投入到认证工作之中。

2.基本任务

(1)开展专业认证学习调研活动,明确认证目的意义,熟悉认证标准、指标内涵和工作程序;

(2)召开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协调会,制定准备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制定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职责和分工;

(3)邀请专家作专题报告;

(4)各相关部门和学院对照认证标准总结工作经验,整理归档相关资料,疏理发现问题,撰写实施方案;

(5)建设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网络专题栏。

(二)自评自建阶段(2019年8月-2019年12月)

1.工作目标

依据认证标准指标体系,各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梳理规章制度、基础数据和材料;总结临床医学办学以来本单位在临床医学教育教学取得的成绩、特色、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认证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体系。

2.基本任务

(1)完成各级管理文件的制(修)订工作,相关学院和单位建立健全各种质量标准,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按照学校通知和要求,填报认证相关基本状态数据。

(3)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全面加强教学基本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完成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4)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按照认证要求,扎实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并形成自评材料。

(5)各专项组按要求形成专项自评报告,以及较完备的支撑材料。

(6)自评报告起草组汇总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初稿。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1月-2020年4月)

1.工作目标

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按照认证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完善教学档案等支撑材料。

2.基本任务

(1)认证办公室按照认证标准,组织对相关教学单位、专项工作组形成的教学档案、支撑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2)相关教学单位按照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落实,优化提高,进一步完善教学档案等材料。

(3)组织专家对学校的自评工作进行审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和建设,继续完善相关报告和支撑材料。

(四)预认证与改进阶段(2020年5月-8月)

1.工作目标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进行预认证。各部门、单位根据预认证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建设,充实各项材料,持续改进。

2.基本任务

(1)学校邀请专家组成预认证专家组,对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的认证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

(2)认证办公室、专项组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按照预认证提出的整改意见,继续完善支撑材料,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3)召开学校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讨自评报告、总结前期工作,研究解决问题。

(4)学校完成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报告,上报教育部专业认证中心。

(5)根据学校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完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

(6)拟定专家组进校工作方案、接待方案和专家认证案头材料。

(五)迎接认证接待(2020年8月-2020年10月)

1.工作目标

完成认证工作核心任务,确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专家组到校工作方案、接待方案和专家评估案头材料。

2.基本任务

(1)根据教育部专业认证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的反馈情况,认证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进一步充实完善教学档案。

(2)学校《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定稿。各相关教学单位和部门支撑材料定稿。

(3)专家组进校工作方案、接待方案和专家评估案头材料定稿。

(六)专家进校阶段(2020年10月)

1.工作目标

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受认证,确保我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2.基本任务

专家组进校认证,查阅资料、交流访谈、考察教学和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实地访问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全校师生医护员工全力以赴共同做好认证工作。认证办公室配合专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专家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协助专家开展现场工作。

(七)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11月-)

1.工作目标

根据认证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和提高工作,促进学校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2.基本任务

学校在专家组离校后规定的期限内向教育部专业认证委员会提交进展报告,并接受专家组对进展报告的审核。

七、工作要求

1.学习标准,提高认识。要加强《标准》学习,深入领会指标内涵,准确把握专业认证工作精神,充分认识专业认证对我校临床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带来的机遇,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教育理念,强化内涵建设,激发办学活力,彰显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领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全校教职医护员工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团结一致,凝心聚力,积极参与专业认证和教育教学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3.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对照《标准》要求,切实做好自评自建。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目标和整改方案。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过程管理,明确任务分工,精益求精,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4.细化方案、责任到人。各单位和工作组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标准》的内涵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