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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19-07-15 点击次数:605 发布部门:教务处(招生办、高教研究室)

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组织机构

    1.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准备工作,对认证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成员如下:

    组  长:章  尧

    副组长:李  刚  刘人人  廖圣宝  吴金月

        郑兰荣(常务)

    成  员: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2.成立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办公室,认证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成员如下:

    主  任:文育锋  朱向明

    副主任:陈  斌  刘  群  李铁臣

    成  员:徐宏光  胡宏伟  陈祥攀  赵劲松  李  曙

          陶香香

    主要负责专业认证工作的计划安排、动员部署、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包括制定迎接专业认证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开展相关评建和整改工作;制定各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和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编印认证工作相关文件,并组织学习贯彻;制定重要活动议程等。认证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推进组及各工作组进展汇报并给予指导。

    3.结合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办学标准10大领域及专业认证工作要点,认证工作办公室下设10个工作组,分别为:认证推进、宗旨目标与改革发展、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学生管理与服务、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科学研究、督查、综合协调、宣传等工作组。

   (1)认证推进工作组

    工作地点在临床医学院。成员如下:

    组  长:赵劲松  李  曙

    成  员:张  阳  汪昱娟  高红亮  王继胜  唐浩如 

         张  未  汪国瑞  束玉洁

    主要负责专业认证相关指标体系的构建;搜集整理资料,分析数据,提出整改建议;编制详细的支撑材料目录,制定材料整理规范,编写材料建设指南;收集、印刷支撑资料,组织、整理支撑材料归档;负责临床医学专业有关的办学状态重要数据的汇总统计、协调统一;指导各工作组、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的认证准备工作,做到统一培训、统一要求、统一指导。

   (2)宗旨目标与改革发展工作组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助部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等。

   主要职责: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包括: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等。建立结构合理的行政管理队伍。定期回顾和审查自身发展规划,不断进行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的改革,适应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

   (3)教育管理与质量保障工作组

    牵头部门:教务处

    协助部门: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等。

    主要职责:制定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育计划。建立学生学业成绩全过程评定体系和评定标准,开展考试方法研究和先进方法应用,建立教育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建立稳定的临床教学基地,加强对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

   (4)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组

    牵头部门:学生处

    协助部门:教务处、团委等。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的招生政策;学生支持与咨询;学生代表参与学校有关事务;学生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培育。

   (5)师资队伍工作组

    牵头部门:人事处

    协助部门:教务处、外事处、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临床学院等。

    主要职责: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保证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明确规定教师职责、职业道德及与其学术等级相称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定期对教师的业绩进行评估检查。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和有效履行教师职责,有效执行师资政策。完善“教授治学”机制。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保证教师的培养、考核和交流。

   (6)教学资源工作组

    牵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协助部门: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图书馆、办公室等。

    主要职责:依法依规投入教学经费,保证教育计划的完成,提高教育投资效益。配备足够的基础设施供师生的教学活动使用。配备并维护良好的图书馆和网络信息设施。

   (7)科学研究工作组

    牵头部门:科研处

    协助部门:教务处、公共基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

    主要职责:设计科学研究管理体系,制定积极的科研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医学教育及管理的研究,为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提供师生科学研究服务,促进科研成果引入教学过程,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积极开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科研能力的活动。

   (8)督查工作组

    牵头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协助部门:组织部、教务处(校教学督导组)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认证准备工作进程和质量,推进专业认证准备工作的顺利实施。主要包括根据认证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及各部门、各工作组的职责范围,对认证准备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期完成任务或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发出书面督办通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起草并执行奖惩措施。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对认证工作成效进行评价,主要包括按照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指标体系,组织专家模拟专业认证的方法和程序,深入到有关教学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与实地考察;根据认证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各单位的认证准备工作作出判断,并提出整改建议。

   (9)综合协调工作组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助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校园环境的营造。主要包括规划并组织实施校园环境布局;负责教室、学生宿舍、办公室、实验室等环境卫生的督察;实验室建设、校园信息化建设;迎评所需仪器设备的采购;会场安排、车辆调度等。负责接待联络工作。主要包括联络员的培训和管理;各级领导和专家的接待和安排。

   (10)宣传工作组

    牵头部门:宣传部

    协助部门:各学院

    主要职责:负责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开展临床专业认证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认证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专题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相关宣传资料的编写、印刷和发放;负责组织学生对认证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负责各种相关会议的摄录像等工作。负责营造校园气氛。

    4.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等学院要成立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组,负责本单位认证准备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和学院要确定联络员,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认证工作。工作机构和联络员名单报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