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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知识之“学生发展”

发布时间:2018-06-07 点击次数:1229 发布部门:宣传部

 此项目含四个要素:招生及生源情况;学生指导与服务;学风与学习效果;就业与发展。

要素1:招生及生源情况

招生及生源情况含两个要点:学校总体生源状况;各专业生源数量及特征。

招生工作是人才培养工作的起点,生源质量是培养质量的起点。生源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声誉。考察此要素时应关注学校是否高度重视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优秀考生,提高生源质量。录取线、报到率、第一志愿报考率等指标均能反映生源情况。

要素2:学生指导与服务

学生指导与服务含三个要点:学生指导与服务的内容及效果;学生指导与服务的组织与条件保障;学生对指导与服务的评价。

优质的指导和服务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思想。考察此要素时应关注学校是否关心每个学生,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学生指导与帮扶体系,按国家规定配备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学生指导,关爱学生,形成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沟通机制。学生服务还应考察学生学习指导、专业选择、课程选择、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就业指导、心理健康咨询、贫困生资助等方面的服务机构与服务质量,了解学生的满意程度;学校是否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通过毕业生跟踪调查,了解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专业调整和教学改革。

要素3:学风与学习效果

学风与学习效果含三个要点:学风建设的措施与效果;学生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表现;学生对自我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

学风是学校学生群体或个人在对知识、能力的渴求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带有倾向性、稳定性的治学态度、学习方法和行为, 是学生内在学习态度和外在学习行为的综合表现。学风可以在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自习、毕业论文(设计)、考风考纪等环节体现出来。学校应有规章制度、组织保障等有效措施加强学风建设,形成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机制、环境和氛围。对学风的考察应特别关注学校是怎么调动多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的,这是检验政策与措施的主要依据。

学习效果体现在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上,具体体现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德”主要体现在学生展现出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上,表现出服务国家和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学生能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学校德育应重点强调其针对性和时效性,其中,学生评价是检验效果的重要依据。“智”主要体现在学业成绩上,主要应由培养方案来检验,在校生和毕业生的评价应该作为考察的根本依据。此外,学业成绩还可以通过考察试卷水平、论文质量、实践环节、职业资格证书获取、就业岗位等方面反映出来。“体”,根据《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合格率达到85%,学生身心健康。需要注意的是,体育教育方式可因校制宜,形式多样。“美”主要看学校是否开设了艺术教育课程,是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是否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美育应关注受益面和学生评价。

学生对自我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主要考察学校是否能够明确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学生对自我学习和成长的感受,建立了学生对自我学习和成长的评价机制,以此作为推动学校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要素4:就业与发展

就业与发展含两个要点:毕业生就业率与职业发展情况;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

毕业生的就业与职业发展情况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窗口。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反映了学校人才培养被社会的认可的程度。对此要素应考察学校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来推动就业工作,就业率、就业质量如何;学校是否建立了校友或用人部门的跟踪、反馈机制。就业率可统一规定为初次就业率(截止每年8月31日)。就业质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察:一是通过毕业生就业方式,了解岗位分布、就业面向是否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二是毕业生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性如何(专业对口程度);三是就业岗位适应性与发展机遇如何(3‐5年后状况);四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评价。


审核评估协调推进工作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