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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知识之“定位与目标”

发布时间:2018-05-10 点击次数:1233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

此项目含三个要素: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学校的办学定位与目标是学校的顶层设计,主要指发展目标定位、层次类型定位、服务面向定位、人才类型定位等。学校的办学定位直接引领和统率学校各方面工作,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素1:办学定位

办学定位含两个要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定位及确定依据;办学定位在学校发展规划中的体现。

学校办学方向和定位主要看其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是否符合学校自身发展实际。学校定位不是一个口号,要通过审阅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等材料,考察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分析人才培养与办学定位的符合度。需要注意的是,发展规划应能体现学校的所生所长的区域(行业)优势和趋势,并应把学校服务的区域和功能用阶段目标明确表达出来(写实)。

要素2: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含两个要点: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及确定依据;专业培养目标、标准及确定依据。

培养目标反映了学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预期与追求。培养目标包括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和专业培养目标两个层面。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是人才培养的总纲,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起统领作用。学校应根据人才培养总目标,对所拥有的每一个专业(如果按专业大类培养,即指专业大类,下同)制定专业培养目标。 某一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该专业人才培养的总纲, 是该专业构建知识结构、形成课程体系和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专业培养目标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定位相符合,要与国家、社会及学生的要求与期望相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毕业要求,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例如五年后)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专业培养目标应体现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可以确定一个整体性培养目标,例如,研究创新型人才培养,但是不必整齐划一,既不要求培养出的人都是研究创新型人才,也不要求所有专业的培养目标都是培养研究创新型人才。在保证学校主体培养目标不变的前提下,目标规格可以多样化。

要素3: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含三个要点: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体现与效果;学校领导对本科教学的重视情况。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人才培养的中心环节是教学,因此,教学工作始终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是否能把本科教学作为学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能否都体现以教学为中心,是保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重要因素。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主要考察学校能否正确处理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关系;考察保障教学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考察职能部门服务于教学工作的情况,特别应关注师生对职能部门服务的满意度。



审核评估协调推进工作组

2018510日